_创业方案_上市方案
上市费一般占上市总成本的很小部份,须于递交上市申请表格的同时向联交所缴付。上市费不予退款。
1. 专业费用
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
2. 印刷方面的成本
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翻译费。
3. 市场推广支出。
4. 其它包括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包销商佣金(如适用),上市费,交易征费,交易费等。
除上市费、交易征费及交易费外,上列所有其它费用均可由新申请人与有关方面商议,不过收费多少会受市场因素影响。
上市费一般占上市总成本的小部份,须于递交上市申请表格的同时向联交所缴付。上市费不予退款,并以与上市申请有关的股本证券的预期市值计算。有关费用的详情载于《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
新申请人应缴付予联交所的交易征费为新申请人将予发行之证券的价值的0.0035。另外,新申请人应缴付予联交所的交易费为新申请人将予发行之证券的价值的0.0025。详情请参阅《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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