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创业方案_上市方案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实收资本要求
无具体要求。
2、营运记录要求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任何变更。
3、盈利要求
盈利测试:过去三年纯利总额达5,000万港元,其中近年度须超过2,000万港元,另外前两年的纯利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计的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新申请人前3个会计年度年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市值/收益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计的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
4、公众持股量要求
一般占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25。
5、市值要求
预期公开发行部分市值不低于5000万港元。
6、证券市场监管要求
其机制相对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政府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的约束,监管层和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规范问题则反应比较突出。
7、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实收资本要求
无具体要求。
8、营运记录要求
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
9、盈利要求
不设置盈利要求。
10、公众持股量要求
股票于上市时至少须达到3000万港元且须占已发行股本 的20-25。
11、市值要求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在上市时不得少于4600万港元。
12、证券市场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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