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在实践中很常见,为了某种需要进行股份代持安排很多时候是必要的。关键的问题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份代持协议的合法有效性的前提下,有效限制代持人的相关权利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办法就是,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股份代持协议》,然后再委托律师就该协议书进行见证。一、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股权代持与股权信托有着很大差别。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属;股权信托可操作的空间受到很多限制,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也多用于职工持股中,而股权代持方式有多种多样,操作更加灵活。
二、股份代持发生原因
1、使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律规定的数量。根据相关规定,拟上市公司直接持股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证监会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发行人的股东不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实践中鉴于发起人人数实际多于法律规定的人数,出于对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考虑,以及职工与工会持股的现象,考虑使用股份代持的方式。
2、规避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仅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而且还要单独纳税申报。为了规避关联交易,很多上市公司采取股份代持的方式。
3、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业准入限制。境外人士与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从事的行业,以境内人士与公司名义进入。
4、规避竞业禁止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采取股权代持的方式投资与其任职公司存在业务竞争的公司。
5、逃避法律责任。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没有按照规定实际出资,通过代持股的方式将股东变更为代持人。
6、业务发展需要及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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