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公司注册为何采用无面值股份制度?
股份面值(亦称「票面值」)是股份一般可以发行的价格。新《公司条例》(下称「新条例」)强制所有本地有股本公司采用无面值制度,并废除所有股份的面值,此举符合国际趋势,让香港公司在股本结构方面有较大灵活性。
2.、香港公司注册为无面值股份与有面值股份之间有何分别?
香港公司注册为无面值股份与有面值股份基本上没有分别,两者都是股份,属于香港公司股权的一部分,但有面值股份附有定额表面价值,而无面值股份则没有。
3、香港公司注册采用无面值股份制度会带来什么重大改变?
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下称「第32章」),凡在注册香港公司后成为法团而有股本的公司,均须为其股份设定面值。这相当于股份可以发行的价格。
4、 无面值的情况下,注册香港公司如何厘定公司的「股本」?
香港公司注册处在新《公司条例》下,发行股份的全数收益会贷记入股本,成为香港公司的股本。即使废除了面值,已发行或已缴款股本的概念仍然合用,亦同时反映出在股份溢价帐中的金额。换言之,这等于香港公司实际从股东处收取的出资额。
5、 废除股份面值后,香港公司董事是否可以完全自由地厘定股份的发行价?
香港公司注册后股份的发行价是香港公司(发行股份者)与投资者(认购股份成为股东者)之间的商业买卖。废除面值会废除面值会撤销香港公司可发行股份的价格,但这不表示香港公司董事能完全自由地厘定发行价。香港公司董事仍须履行凌驾一切的受信职责,真诚地厘定发行价。
6、废除股份面值后,会否影响已注册香港公司发行红股的能力?
不会。在无面值制度下,香港公司可发行的股份无须把金额拨入股本帐。因此,虽然不会再有股份溢价帐,但香港公司仍可继续发行红股(新条例170(2)(d)条)。
欢迎随时拨打咨询热线:0755-82143150,13642361371(余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