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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成立的企业上市标准:上市前外国股东可拥有股权
上市股票市场:马来西亚交易所
通过三大标准之一的外企可以申请上市:
1、公司盈利记录测试
- 连续3-5个财政年税后盈利的总和少为马币2千万零吉,约人民币3千760万元(1马币零吉=~1.88元人民币);以及在近的财政年度税后盈利少为马币6百万零吉,约人民币1千128万元。
2、上市总值、盈利测试
- 上市后的市值少为马币5亿零吉,约人民币9亿4千万元;但在近的财政年度不需要有税后盈利;
- 至少有一个财政年度的营业额。
3、基础建设项目公司测试
- 拥有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的建设和运营基础项目设施的经营权:
- 能为马来西亚的经济做出贡献或符合当地国家的经济与政策的项目
- 获得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国家或国家机关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或特许执照;该经营权或执照的有效期不少于15年。
- 获得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国家或国家机关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或特许执照;该经营权或执照的有效期不少于15年。
- 项目的价值不少于马币5亿零吉
- 如果项目公司符合盈利测试,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可考虑给经营权或执照的有效期少于15年的项目公司上市。
上市条例里,外企的已发行股本和已缴足股本已不是上市的考虑条件之一。
无股权限制:外企在上市前股权可由外国股东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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