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香港公司审计_香港公司税报_深圳公司税报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报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地震灾区截至9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网上年报:
1、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http://www.lhnj.gov.cn),2011年新批企业点击“在线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2011年之前注册过的企业可凭原用户民及密码直接登录;
2、登录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企业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jxaic.gov.cn),录入“企业注册号”,然后填写年检报告书上报;
3、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safesvc.gov.cn),填报年检数据(一般有出审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填写)
4、网上查询审核结果,网上分别打印年报。
二、提交年报书面材料的年检
商务主管部门
1、年报报告书
2、2003年新版批准证书副本和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审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年报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
5、验资报告(未办理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提交)
6、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财政部门
2、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注册地在南昌市管辖区的企业在参加年检前,到南昌市财政局领取决算报表格式)和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统计部门
2、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外汇管理部门
有出具审计报告的事务所进行网上年检即可,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国税、地税(各一套)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登记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审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总机构印章)
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经营情况通过“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申报后,由工商部门单独年检)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随年检报告书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4、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5、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企业印章。
三、办理时间:
所有部门即可当场检完,
对客户承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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