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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时间: 2020-4-16 16:50:05来源:www.tannet.net 点击:3459次
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土地增值税咨询、税务申报处理,请联系登尼特深圳热线86-755-82143181,或拨打24小时客服400-880-8199进行咨询。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以及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013年11月1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二、土地增值税税种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位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三、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四、登尼特服务内容
 
登尼特作为一家国际性综合咨询机构和价值投资集团,与国家同步做好改革创新,将服务范围从服务企业家扩大延伸至服务农场主,提供增值税咨询、消费税咨询、海外盈利免税申请、中国出口退税咨询、个人海外财税管理等各类税务申报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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