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注册中国商标_商标注册流程
香港商标注册法是参照英国商标法制定的,与英国同属于英美法系。 香港商标的注册基于使用在先原则为主,申请在先原则为辅。新的香港知识产权法在2003年4月4日开始实施。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形状商标、气味商标在中国香港都可以注册。本文为您介绍的是香港商标的管理与维权,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请联系我们。
1、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在 商标申请的过程中,没有通过实质审查而导致驳回。在规定期限内,登尼特
可代理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复审争取该商标能进入公告并成功注册。
2、商标异议答辩:是指申请中的商标在公告期被他人提出异议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登尼特可代理申
请人向商标做异议答辩以争取该商标能够成功注册。
3、商标维权监管: 针对已注册的商标,登尼特可提供定期监管服务,定期为您查询与监察您的商标是否
有被他方侵权,以保护您的合法利益。此项服务按年收费,签订合同后,登尼特将每个月为您提供新的信息。
4、代理起诉维权: 在发生 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登尼特可为商标诉讼提起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维护您的商标的权利。
5、商标的续展: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要做续展。
登尼特咨询热线:86-755-82143181 / 82143150
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
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登尼特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