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名商标概念
1、知名商标是指在较小地域范围内(如地市县级地域)有知名度的商标。它只是在中国较常出现的对某些商标的一种褒称,只是多出现在我国以地、市、县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现。
2、“知名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低于“商标”。
3、现行的分类是:市工商局认定知名商标,省工商局认定商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商标(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可以以判决形式认定商标)。
4、知名商标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至后45天。
二、知名商标认定的内容
1、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商标,且无权属争议;
2、依法实际使用两年以上;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两年内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
5、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处罚记录。
8、知名商标每两年复审一次。
9、使用该知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在认定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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