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律师?
香港行使英国所用的普通法系,律师分为讼务律师及事务律师两类。
在香港,讼务律师(又称大律师BARRISTER)一般以个人独资形式经营,自负盈亏,但为了减省开支及更有效利用资源,大律师一般都会群集开设办事处,共同分担包括设立图书馆等费用。
而事务律师(又称律师)一般以个人独资或合伙形式以律师事务所(又称律师行)名义经营,大部份在香港的事务律师都是由律师行聘用。
什么是中港律师?
中港律师是指香港律师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得到国家司法部认可的律师。
大律师职能及要求
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诉讼,大律师可以出席任何法庭的诉讼,包括最高**和地方**,但大律师不得直接受理当事人的案件,不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必须由从事诉讼的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除非时间不许可或对某种案件不熟悉外,大律师不得拒绝接受律师的聘请。大律师不得直接与当事人接触,也不能直接向当事人收取报酬,只能向事务律师收取。另外,法律规定大律师必须单独执业,不得与其他大律师或事务律师合伙开业。但通常,三、五名甚至更多的大律师会共同租用一个写字楼作为大律师事务所开业。
事物律师业务内容
房地产业务
包括房地产的租赁、买卖楼花(Project),其中以房地产买卖为主。
诉讼业务
事务律师虽然不能代表当事人在高等**出庭辩护,但可以代表当事人在裁判司法庭和地方**出庭辩护,由于香港法律规定,大律师不得直接接受当事人的聘请,只能由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因此,凡是大律师办理的案件,都须有事务律师协助,事务律师主要负责诉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见当事人、证人、收集证据、草拟答辩书并陪同大律师出庭。
商业业务
包括公司成立,公司转让、合营,公司上市、股票交易、合伙、银行贷款、税务、信托基金;商标注册、草拟遗嘱、处理遗产托管和继承、离婚及赡养费等。
咨询
向当事人提供各种口头和书面的法律咨询;担任银行、公司或个人的法律顾问。
公证业务
公证业务只能由公证律师负责。香港没有专门的公证机关,所有公证活动均由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担任。
香港律师职业的特征
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
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
受国家保护和管理。律师是经过国家考试并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律师并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香港大律师公会
香港大律师公会(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创于1949年,为香港唯一一个法定诉讼律师(或称大律师)专业团体。诉讼律师主要职责为在法院(尤其高等法庭)上代表客户发言,然诉讼律师须经由事务律师转介而不能直接招揽客户。
以上资料由哪里提供?
以上资料由登尼特公司、企业应用脑科(www.ono-bbb.com)、登尼特资源网(www.tannet-source.com)、香港文化出版社(www.voice-of-enterprise.org)、全球华人中小企业协会(www.gca-sme.org)联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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