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保障对象将扩至户籍无房家庭

时间: 2020-4-16 15:50:59来源:www.tannet.net 点击:935次

我市一些保障房项目因为位置偏远而遭遇“弃购”引发关注。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提出,下一步我市将尽可能利用配套相对成熟的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房。
 
  保障房供需出现偏差
 
  根据报告,近三年,我市保障性住房新增安排14.3万套,开工12.8万套,竣工5.8万套,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的60%、61%和28%。竣工指标完成情况滞后,有工程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的客观原因,也有资金保障、土地供应等方面的问题。
 
  此外,随着保障房逐步建成和分配,出现了供需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需求方面,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内,以经济适用房、大中户型为主。供应方面,受我市土地资源限制,主要以原特区外的公租房、中小户型为主。特别是个别项目位置相对偏远,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非所需”的情况。
 
  保障房规划考虑选址平衡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我市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全市土地利用及供应结构,适当控制原特区外相对偏远片区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数量,尽可能利用配套相对成熟的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房。尽量安排在龙华新城、光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等片区相对位置,或布局在邻近就业地点、公交站场、地铁沿线等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较低的地区。
 
  向非户籍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报告提出,要逐步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符合条件的“夹心层”可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同时,通过向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共租赁房和发展产业配套住房等方式,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市中院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报告提出
 
  争取设立前海人民法院
 
  我市争取在前海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前海人民法院,为前海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我市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的。
 
  报告提出,在前一段改革探索基础上,我市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审判组织改革,努力消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问题。同时,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法院,在前海法庭基础上设立前海人民法院,争取跨行政区域设立法院,稳妥推动审判管辖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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