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
9、法人的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
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材料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
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
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6、然后到税务局变更下税务,税务局根据新的经营范围重新核定纳税金;税种;税率等。
补充说明:
以上办理流程可在当地工商信用网进行办理,需要公司法人u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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