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302909089 0755-82143986
根据香港海关进出口条例,将物品进口或者出口,除豁免报关的物品外,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天内需向海关递交一份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转口报关单。
进口或者出口私人物品(包括在互联网或从海外等地方直接购买的)也需要遵从以上所述的进出口报关条例,除非改等物品属于进出口(登记)归例内指明豁免报关的物品,任何人士如果没有递交所需报关或者在报关单上故意虚报填写不准确的资料,都有可能被检控。
香港报关处理资料:
1.装箱单,发票,提单;
2.报关系统申报;
如需对香港报关处理进一步查询,欢迎直接拨打登尼特创业孵化商贸物流事业部电话:86-755-8214398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
网站:www.tannet-group.com www.hongkong-company.net
邮箱:23557251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