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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进出口相关条例,将货物进口或者出口,除豁免报关的货物外,在货物进口或出口14天内需向海关递交一份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转口报关单。
进口或者出口私人物品(包括在互联网或从海外等地方直接购买的)也需要遵从以上所述的进出口报关条例,除非改等物品属于进出口(登记)归例内指明豁免报关的物品,任何人士如果没有递交所需报关或者在报关单上故意虚报填写不准确的资料,都有可能被检控。
货物进出口香港需要报关,并在14天内进行,否则会有不同阶梯的罚款金额产生:
递交香港进出口报关的资料如下:
1.装箱单,发票,提单;
2.登陆香港海关报关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注意:物品进出口日期14天内,需及时安排报关申报,如超过此期限,会有HKD20-HKD200的罚款金额,具体以发票金额和超出报关日期为准。
如需对货物进出口香港报关进一步查询,欢迎直接拨打登尼特创业孵化商贸物流事业部电话:86-755-8214398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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