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计征是定额征收,它是按照资源的开采量,以数量确定一个税额进行计算,税额=数量×单位税额;从价计征是定率征收,是按照资源销售的价格、按照一个比率(如5)来进行计算,税额=金额×税率。
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主要区别在于,“从价计征”反映煤炭价格变动,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煤炭的局面;“从量计征”大的局限在于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也不能反映资源的和资源价格的变动。
煤炭资源税属于矿产资源,应该采取合理开采、节省使用的原则。“从价计征”仅与产量有关,并没有随着资源产品价值的不断提升而产生溢价,导致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地方经济和财政优势。弱化了资源税对国家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的调节功能,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还有,资源税额偏低的同时,地方性收费过高,从总体上反而造成了企业沉重的负担。
实行从价计征则可促使煤炭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同时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通过提高煤炭资源税税负,地方财力在明显增加的同时,也促进了煤炭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有利于地方经济的转型和发展。
http://www.tannet-group.com/
|